凤凰网辩称足球赛事非著作权法维护目标;系北京市首例因赛事转播权引发的诉讼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因以为凤凰网私行直播中超竞赛,招引了本该归于自己的广告客户,存在不合理竞赛,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网),将凤凰网的运营方北京天盈神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凤凰网)告上法院,索赔1000万元。
昨天上午,向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凤凰网表明足球赛事并非著作权法维护目标,本身也不该成为被告。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因赛事转播权引发的诉讼。
新浪网诉称,其经中国足协、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授权,在门户网站范畴独家转播、传达、播映中超联赛及一切视频,包含但不限于竞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
2013年8月1日晚,新浪网发现凤凰网在中超频道明显方位供给竞赛的直播,且在主页设置“凤凰体育将为您视频直播本场竞赛,敬请收看”、“凤凰互动直播室”等字样及专门网页,清晰说凤凰体育将在何时直播何场中超竞赛。
因而,新浪网以为赛事组织者对赛事转播权的授权准则是一种值得法律维护的合理的竞赛次序,因而申述被告要求中止侵权、补偿1000万丢失及揭露赔礼道歉。
庭审中,凤凰网代理人表明,足球赛事不是著作权法维护目标,原告建议对体育赛事的著作权没有法律依据。
凤凰网以为,涉案节目别离来自CCTV和BTV,涉案节目权力人应该是这两者,关于新浪供给的授权书真实性不认可。此外,凤凰网称直播视频的链接是乐视网,凤凰网不该成为被告。因而要求驳回原告诉讼恳求。
足球赛事及转播是否应受法律维护,新浪方还申请了专家证人出庭,证明体育著作的制造的过程是具有独创性,受法律维护的。专家证人白先生主要是做电视转播和媒体办理,曾是2008年国际奥委会电视传达金环奖取得者。“业界是认可赛事版权的。就体育赛事的直播局面有必要是取得授权的,不取得授权是不能播出的。”白先生表明,赛事制造的过程需求才智和劳作,传达的媒体能够独享其权力。
针对赛事著作权的维护和不合理竞赛法之间的联系,两边打开激辩。鉴于原告不同意调停,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浪以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创造手法与电视纪录片的创造手法高度相似,因而具有独创性。体育竞赛的转播商在取得赛事组织者答应后转播体育竞赛,支付的劳作不仅是机械的放置摄像机和传输无线信号的行为,还包含演说词的预备、现场导演的镜头切换等创造性劳作。凤凰网未经合法授权,以明显的方法在其网站上设置并宣传中超竞赛信息,且不合法转播中超联赛直播视频,严峻侵犯了新浪网的独占权力。凤凰网用户可直接从其门户网站获取中超竞赛直播服务,构成向大众供给著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代替了合法网站新浪网的商业活动,危害新浪网的合法权益。
凤凰网则表明,新浪没供给依据证明涉案视频是电视纪录片类著作,以及取得了权力人的授权。针对新浪向法庭提交的足协授权书、中超公司授权书等依据,凤凰网称,足协的授权书时刻是2006年1月1日,中超联赛的转播在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改变,其间有中止的情况,有许多授权的改变,因而无法核实依据的真实性。此外,凤凰网称其预告不等于播映,原告所出示的一切依据没有一份依据能够证明原告享有预告权。凤凰网界面链接的是乐视网的赛事视频,且凤凰网取得了乐视网的相关授权,恳求法院向乐视网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