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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上半年净利润下滑长期股权投资大增1360%或违反“限金令”
文章出处:斯诺克第一直播网人气:1 次发布日期:2024-08-28 08:27:21

  )日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亦披露了2024年第二季度业绩。

  据中国人寿财险公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营业收入为482.85亿元,同比增长6.32%,盈利为21.37亿元,同比下滑16.82%。

  在保费方面,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保费业务收入为577.84亿元,同比增长3.37%;已赚保费为461.17亿元,同比增长6.63%;赔付支出为347.1亿元,同比增长10%。

  此外,记者看出,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1361.71%,下半年认缴12亿元入股金融机构,或涉嫌违反国资委的限金令,而中国人寿财险回复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国资委限金令不适用他们公司。

  限金令主要是针对央企参股金融机构的限制,有有经验的人指出限金令针对所有的中央企业。另外,近年来,中国人寿财险频繁大额增资借债难解渴,偿债指标数年低于同行业,资产负债率不断攀升。

  财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长期股权投资由2022年上半年的2.22亿元上涨至32.45亿元。同比增长1361.71%。

  企查查显示,2024年8月13日,中国人寿财险参股了云南新能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12亿元,持股票比例为12%。

  今年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提出,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国资委出台的这个政策也被人们俗称为“限金令”

  “限金令”的发布并非突然之举,早在半年前就有迹可循。2023年12月,国资委党委推进中央企业巡视整改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强调,聚焦“四个领域”,即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私募股权互助基金等,坚决防范化解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自2023年底起,多家央企采取积极行动,加快清理退出参股金融企业的步伐。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在接受消费日报采访时表示,作为财务投资人,我公司出资投资云南新能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投资该私募股权基金的LP份额,属于正常投资行为,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限金令”直接针对中央企业,但其背后的政策导向——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对于所有国有金融企业都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财政部或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可能会根据“限金令”的精神,对财政部出资的国有金融企业提出类似的监督管理要求或指导意见。

  此外,记者看出,企查查披露的中国人寿财险的参控股公司数据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工商年报中数据存在较大出入。企查查显示,在中国人寿财险的20家投资公司中,有9家企业成立于2019年之后。而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2023年年报中,中国人寿财险并未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在中国人寿财险官网披露的年报中并未找到子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具体名单,仅有联营企业四家,分别为北京安鹏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

  对于上面讲述的情况,企查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企查查的数据抓取是多渠道的,其中中国人寿财险投资的合肥国寿碳峰碳中一期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国寿”)的信息,是源自合肥国寿披露的工商信息。

  图片来源:企查查工作人员提供,中国人寿财险投资的合肥国寿的信息,源自合肥国寿披露的工商信息。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及别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其他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表示,我公司年报数据已审计机构确认,建议有关数据以公司披露数据为准,公司参与投资相关项目情况已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对外披露应披露的信息。

  在中国人寿财险对外投资的20家公司中,其中有2家公司被注销。中国人寿财险分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国寿渝富国企改革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6.0749%、70%,其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55亿元、14亿元。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和2019年5月9日注销。

  记者发现,中国人寿财险近三年的投资收益与2020-2021年相比出现大幅缩水。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投资净收益为51.64亿元、53亿元、27.03亿元、34.7亿元、18.78亿元。

  2024年6月2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人寿财险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显示,中国人寿财险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集团”)旗下核心成员,是由国寿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共同发起。

  从中国人寿财险成立之后,股东开始频频增资,由最初注册资本10亿元一路增资到278亿元。《评级报告》显示,中国人寿财险经由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6年12月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初始注册资本10亿元,并于2008年、2011年、2014年以现金增资方式分别增加注册资本30亿元、40亿元、70亿元。2018年,中国人寿财险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增加注册资本38亿元;2022年,国寿集团和中国人寿按照各自持股票比例对其共增资90亿元。

  受限金令影响,中国人寿财险的股东以后的资金支持意愿或会下降。‌“限金令”传递的信号是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或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并对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央企必须迅速撤资、进行切割。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表示,“限金令”适合使用的范围为国资委管辖范围内的中央企业。我公司系财政部出资的国有金融企业,主管单位为财政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适用国资委的“限金令”。

  对于“限金令”的适合使用的范围,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虽然政策文本中并未直接提及财政部出资的中央企业,但考虑到财政部也是中央企业的重要出资人之一,且这一些企业同样属于国家出资的企业范畴,因此从政策目的和逻辑上推断,“限金令”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很可能也涵盖财政部出资的中央企业。

  除增资外,中国人寿财险亦通过发债来缓解资本紧张问题。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中国人寿财险发行10年期可赎回4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获批。

  然而,在大幅增资发债后,中国人寿财险的偿付能力依旧下滑,并低于同行业水平。

  7月31日,中国人寿财险公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2021-2023年及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预测,中国人寿财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76.48%、202.23 %、185.08%、188.45%、182.12%、174.4%;中国人寿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9.08%、246.87 %、227.78 %、229.95%、223.71%、214.05%,两项偿付能力指标均出现下滑趋势。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财险公司的两项偿付能力指标。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财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中等水准分别为206.38%、210. 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中等水准分别为234. 18%、237. 98%,中国人寿财险两项偿付能力指标均低于行业中等水准,此前上述两项偿付能力指标已有多个季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表示,保险主体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偿付能力。我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核心偿付能力长期保持充足稳定,满足监督管理要求。近年来,我公司持续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强化资本规划能力,围绕偿付能力管理,增强资本内生动力,完善外源性资本补充机制,有效增强应对风险能力。

  不仅如此,记者看出,近十年来,中国人寿财险的资产负债率和其增幅远高于行业中等水准。2023年,中国人寿财险的资产负债率由2014年的67.99%上涨至76.77%,十年增加近10%。Wind显示,2023年,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同行业均值由2014年的61%(2014年披露的64家财险公司均值)上涨至64.57%(2023年披露的79家财险公司均值),十年增加不到4%,中国人寿财险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均值。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表示,近年来,我公司持续加强成本管控,着力改善业务质态和成本结构,综合成本率和费用率不断下降,2024年上半年我公司实现承保盈利。

  对此,中国人寿财险表示,我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盈利水平较好,投资收益平稳,偿付能力充足,高水平发展稳步推进。

  此外,在现金流方面,2022-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分别是71.94亿元、1.93亿元、15.2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9.36亿元、20.21亿元、-28.84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137.78亿元、-13.35亿元、7.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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