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牵头修订了《厦门市公共租借住宅(单位型)管理办法》(原《厦门市市级公共租借住宅管理办法》),现将修订稿面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公示期为
1.登录厦门市住宅保证和房子管理局官网(网址:),进入主页主菜单的“大众参加”栏目提出定见。
2.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寄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厦门市住宅保证和房子管理局住宅保证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共租借住宅征求定见”字样。